中国消费者报报道(记者李洪涛)近日,吉林长春消费者张女士向《中国消费者报》反映,她到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长影世纪村附近的卓秀美眼美容院(湖西路店)美容,但未达到商家承诺的美容效果。她要求商家按照承诺退费,对方拒不承担责任。
365建站客服QQ:800083652记者调查发现,张女士要求卓秀美眼美容院退费并非个案,该美容院还涉及多起消费者要求退费的投诉。
消费者投诉:未达到商家承诺的美容效果
据张女士介绍,今年7月16日,她通过网络下单,花500元购买了卓秀美眼美容院的体验服务。到店后,该店美容主管韩某接待了她,并对她的眼部情况进行了检查,当日就进行了签约治疗。张女士通过微信分两次共交费13500元,但没有开具正式发票,店家承诺进行16次美容后眼部的效果为眼袋消除、泪沟消除、上眼皮紧致并恢复双眼皮(原来是双眼皮,由于年龄问题目前是三层),效果持续8—10年。治疗分三个疗程,前两个疗程是代谢,第三个疗程(最后4次)为紧致见效阶段。
在接受13次美容后,张女士觉得自己眼部并没有出现商家承诺的任何效果,于是第14次治疗后拒绝在治疗单上签字(每次治疗后商家都家要求顾客签字表示效果满意)。商家多次给张女士打电话,要求必须签满意,否则将不能进行下一次治疗。经过交涉,双方约定到店协商,电话中商家承诺退还全部治疗费用。
涉事的卓秀美眼美容院。李洪涛/摄
张女士说,她按照约定到店后,该店美容主管韩某不承认之前签署过治疗协议,也不承认承诺过全额退款。张女士要求查阅自己的治疗档案,也遭到拒绝,最终只同意退还最后2次还未进行治疗的费用并补偿3000元,总计5000元。对此,张女士没有同意。
记者调查:美容院涉及多起投诉
张女士称,她到卓秀美眼美容院做美容时,双方签了一式两份的协议,但两份都被商家留下。后来,在她的强烈要求下,才用手机拍下了协议的最后一页。
在张女士提供的协议最后一页上,记者看到“效果:通过理疗,疏通眼周循环,使结节液化,带囊收紧,上眼睑收紧提升,抚平泪沟,淡化眼周细小皱纹,使深纹变浅,达到本年龄最佳状态,维持细胞年轻态8—10年”。
12月19日,记者来到了卓秀美眼美容院。前台两名工作人员表示,美容主管韩某到外地出差了。记者见到了该美容院相关负责人刘女士,她表示自己刚来到这个美容院,韩某不是该美容院的领导,只是负责管理,美容院的事务由总部负责。记者询问卓秀美眼总部的联系方式,刘女士没有告知,但表示消费者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。
当日下午,记者拨打了韩某的手机,接通后无人接听,只有语音提示留言。记者留言后,韩某并没有回复。12月20日,记者再次拨通韩某的电话,依旧没有人接听,留言也依然没有人回复。
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有多名消费者投诉卓秀美眼美容院并要求退费,消费者沐女士、李女士、郑女士、孙女士的退费理由多为未达到商家承诺的美容效果。
12月23日,卓秀美眼美容院一名自称是行政主管的田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,称张女士投诉后,该美容院可以将其没有做的美容服务费用2000元退还,外加3000元赔偿,共计5000元;张女士在美容院内接受服务后,每次都签了满意。
365建站针对美容院方面的说法,张女士表示,她每次签满意都是商家被要求的。
相关部门回应:已经介入调查
针对张女士反映的问题,记者与长春市市场监管局朝阳分局红旗市场监管所取得了联系。该所所长刘志强表示,卓秀美眼美容院有“前科”,为了处理该美容院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的纠纷,朝阳分局与朝阳区人民法院曾经开展过诉调对接。
随后,红旗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刘洪旭与记者取得了联系,他表示,针对张女士反映的问题,他们已经到卓秀美眼美容院进行了调查,该美容院相关负责人称已经与张女士进行了沟通,双方正在协商解决此事。
12月24日上午,张女士表示,目前双方协商还没有达成一致,她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本报将对此事继续予以关注。